一、什么是指标到校政策?
为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不低于50%的统招生计划提前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全面综合评价、公开择优推荐学生入学。
二、指标到校政策对学生和学校产生的影响?
(一)对学生:
1.增加入学机会:尤其是对一些非顶尖初中的优秀学生来说,提供了进入优质高中的新途径,不用完全依赖中考成绩的竞争。
2.减轻升学压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对中考“一考定终身”的焦虑,降低了学生单纯依靠考试成绩竞争的激烈程度,减轻了学生的学业压力和心理负担
3.促进全面发展:因为指标到校生也需要综合评价,这促使学生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而不仅仅是考试成绩。
(二)对学校:
1.推动教育均衡:鼓励学校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而不是只关注少数尖子生,有助于缩小校际差距,促进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2.引导学校关注全体学生:促使学校更加注重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培养和关注,营造更全面的教育氛围。
3.保障生源多样性:让不同背景的学生有机会进入同一所优质高中,丰富了学校的生源结构,有利于学生间的相互学习和多元发展。
三、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
首先,户籍必须位于本招生区域内;其次,学生需是实际就读学校拥有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若因政策规定转学,也需在学籍转入学校实际就读满两年;再次,学生的初中入学必须遵循成都市教育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最后,学生需按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
但是,指标到校政策对校园欺凌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凡是在初中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或未按规定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等负面行为的学生,将不得被推荐为指标到校生,且在录取时将处于最后投档的位置。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指标到校生评定标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在制定指标到校生推荐方案时,必须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指标到校生推荐依据,坚持以下原则:
1.德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对严重违反《中学生行为守则》、校规校纪,以及存在考试舞弊、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
2.智育。综合考虑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表现,避免简单地使用诊断性考试的分数作为推荐的唯一标准。
3.体育。将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
4.美育。将学生参加美育教育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美育课及其他每位同学均需参加的美育活动的不得推荐。
5.劳动教育。将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有市级及以上“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育的不得推荐。
6.学生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导致不能提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证明材料,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
五、各招生区域指标生分配方法
全市共设17个招生区域、其中“5+2”区域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区(市)县各自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中“5+2”区域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11+2”区域: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3个区。
市级统分指标生:即将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等市直属学校在“5+2”区域统招生计划不低于50%作为指标到校生计划(成都二中按过渡期政策执行),其中:“5+2”区域由市教育局按照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毕业生源数为依据进行分配;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根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分配名额;郊区新城按每区(市)县7名(成都市直属“四七九”三校七区各1名)进行分配。
区域指标到校生:即将区属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不低于50%作为区域指标到校生计划,在学校所在行政区内初中学校均衡分配
六、指标到校生的申报及录取办法
(一)申报
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实行学生网上申报、初中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其中,网上申报在“成都招考”(网址:online.cdzk.org或online.cdzk.com)中的“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申报及查询”上进行。网上审核在“成都招考后台管理系统(中考)”(网址:zkgl.cdzk.org)中的“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管理后台”上进行。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录取办法
所有指标到校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区域指标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中心城区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1.市级统分指标生的分数要求
市级统分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2.录取及剩余指标的使用
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在第一批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各类别的录取。未用完的指标,市直属学校及“5+2”区域区属学校由成都市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综上所述,成都今年的指标到校政策在保障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明确基本条件、分配原则、产生流程以及推荐依据等方面的规定,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更加清晰、公正的升学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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